同等学力申硕报考流程详解
同等学力申硕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这有助于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建设。申请人须通过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以及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审查达到了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可以获得硕士学位。具体报考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本网站查看招生简章,确认报考院校及专业。满足下列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信息平台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1)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2)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3)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申请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除填写个人信息外,还需按要求提交本人电子照片,确认信息无误。
2、课程学习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期限内学习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课程学习一般有如下几种方式:
(1)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参加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课程学习;
(3)自学。
申请人修完全部规定课程,达到相应学分,须参加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通过后可获得结业证书。
3、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2)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3)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满足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要按照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图像信息和指纹信息等个人特征信息采集,核对相关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同时按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所获学位证书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可以登陆信息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申硕考试
申请人须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该考试一般在每年3月份进行报名,5月底考试。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事宜。
考试结束后,全国集中阅卷,考试成绩一般在两个月后公布,合格分数线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划定。考生可通过省学位课程统考办网站查询到考试成绩。
5、论文答辩
申请人在通过学位授予单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和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之后,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并在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6、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所有规定的课程考试、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以及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教育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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