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福建考点考生须知
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将于8月14日举行,为保证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平稳安全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考试时间安排: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8月14日(星期日) | 9:00-11:30 | 外国语和医古文 |
14:30-17:30 | 学科综合 |
2.考生可于8月1日起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管理信息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3.鉴于国内疫情复杂形势、风险持续存在,请考生及时关注现居住地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及要求,及早到达考点所在地。考前14天(7月31日)起,请考生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考生及共同居住人须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和流动性较大的场所活动,不接触有疫情传播风险的人员和物品,非必要不离开福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4.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所有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或纸质均可),并接受福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核验。未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供核酸检测报告为阳性的考生,均不得进入考点。
5.考生应准确了解考试地点、考试时间、考点指纹验证入场开始时间、考生须知等相关注意事项;提前做好个人核酸检测,建议考生在8月12日15:00至13日15:00期间进行核酸采样;提前做好出行路线规划,避免跑错考点、迟到或错过考试。建议至少提前1个小时抵达考点,配合考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如遇突发情况,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
6.请考生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进出考点时应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一律采集指纹并核验身份,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未携带准考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的,不得进入考点。
7.考生进入考点时,对于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症状的,将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8.对于在考试期间如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将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者继续考试。复检仍发热的,将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请考生不必过度紧张。
9.考生进入考场前须摘掉口罩,将自备的口罩放在考场外,不得带入考场。入场就座后确需佩戴口罩的(如感冒、咳嗽等),可向监考员提出申请,由考场提供口罩;考试结束后,考生应佩戴口罩离开考场。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备用隔离考场考生须待其他考场考生离开后单独离开。
10.开考前60分钟,考生通过指纹验证后,可以进入考点,考生须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场。
11.考生进入考场时,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等。外国语水平考试只允许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还可携带无编程、无存储功能的普通计算器。严禁携带其他物品,如: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手表(含电子手表及手环)等物品,将规定之外物品带入考场者按考试违规处理。
12.考生入场后,请对号入座,并将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在“准考证号签”旁的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入座后,请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领到答题纸(卡)和试卷后,请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写任何字迹。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13.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垫板带出或传出考场,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14.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离开考场。考试结束指令发出时,须立即停止答题,坐在原位,等待监考员收取考试材料并在准考证上签字。经监考员签字的准考证作为考生交卷的凭据,请妥善保存。如考生自行交卷、未经监考员签字验收,造成答卷遗失等后果,责任自负。监考员收齐全部考试材料并宣布离场时,考生方可退场。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所有考试材料一律不准带出考场。
15.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监控录像将实行回放审看制度,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以免贻误终身。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则》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6.考试成绩将于2022年10月由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公布。考生可通过信息平台和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