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硕有关人员:
2023年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一考试将于3月13日至3月26日期间接受网上报名。
学校定于3月3日、6日、7日,在我校学院路校区增加组织一次现场确认工作(申硕审核资格、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同等学力申硕新学员(含办理清退后重新申请入册的学员)必须参加本次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网上报考2023年全国统一考试。
2023年上半年校内学位课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为降低学员时间和经济成本,学位课考试前还将组织现场确认进行申硕资格审查,不打算参加本次全国统考的学员,可不参加本次现场确认,请关注法大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现将本次现场确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校要求
参加本次申硕资格审查的人员,入校须持身份证、现场资格审查预约单(网上下载打印)。校外人员入校后,请配合学校管理安排。校园禁止校外车辆进入,请相关人员选乘公共交通。
二、申硕资格审查和时间安排
1、申请条件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凡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及以上,或已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取得一定成绩者,均可根据要求向我校提出硕士学位申请。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即: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学位后(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采集指纹信息),本次申请有效期内,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或者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后,申请有效期内,不得向我校提出申请学位。否则,我校有权取消申请人申请学位资格(包括同等学力水平认定所涉及的考试、答辩资格)。
2、时间安排
(1)“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提交学位申请:即日起至3月7日(参加现场确认前完成信息提交)
(2)“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注册、预约:2月28日10:00至3月6日17:00
(3)打印现场资格审查预约单:2月28日10:00至3月7日
(4)现场申硕资格审查、采集指纹及图像:
3月3日、6日、7日(周五、周一、周二)9:00-11:30、13:30-16:30
注意:上午时段300人、下午时段400人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需提前在“管理系统”内预约办理时间,并按所选时间前来办理相关手续。
未打印预约办理单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三、申硕资格审查程序
1、“全国平台”提交申请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3月7日
申请网站: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s://tdxl.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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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未参加过现场确认(申硕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现场确认前)登陆全国平台进行注册,完成“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和“提交学位申请”三个步骤,否则无法进行现场图像和指纹采集。操作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1)电子照片-必须为蓝色底色;
(2)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地区-北京市;
(3)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4)申请学位类型-学术型学位;
(5)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否;
(6)学号及班级-可不填;
(7)院系-办班学院(即报名参加课程研修班学习的学院,请准确填写);
在“提交学位申请”步骤之后,点击页面右上角“提交申请”,申请状态中显示为“已提交”方算完成(绿色字体,详见下图),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申硕资格审查。
【关于重新资格审查】
以下几类在册人员需先申请办理在册人员清退(从我校同等学力全国平台在册人员库中清除注册信息),方可重新参加现场确认(重新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再次转入在册人员库,方可报名参加考试及申请学位。
l申硕资审有效期过期(自现场确认[通过申硕资格审查]之日起5年内未通过全部考试),当次申请学位无效。
l逾期未完成学位论文并申请答辩,当次申请学位无效。
l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包括查重、评阅、答辩)而终止申请程序,当次申请学位无效。
l欲变更申请专业的。
l原申请我校学位打算改为申请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的。
符合以上情形,并打算再次申请硕士学位并报名今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应及时向学校提交申请,申请办理在册人员清退手续,要求如下:
l提交材料:
清退申请书(写明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申请清退原因、落款手写签字)
身份证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以上材料发送至邮箱
l提交时间:截止至2023年3月6日(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l命名格式: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证件号码+清退申请”,附件与主题命名一致。
2、“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及打印资格审查预约办理单
注册、预约时间:2月28日10:00至3月6日
打印资格审查预约办理单时间:2月28日10:00至3月7日
申请网站: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管理系统网址:http://tdxl.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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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专业需与“全国平台”上申请学位的专业一致。注册成功后,点击第5模块“办理单/准考证打印”,无须查看其他模块。
3、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申硕资格审查、采集指纹及图像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6日、3月7日,每天9:00-11:30、13:30-16:30
务必按“管理系统”预约时间来校办理,否则学校有权不予办理。
(2)现场审查地点: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东门白色教学楼一层,根据现场指示去往各教室)
(3)现场审查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交验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审核当日现场领取,每人2份,请完整、准确填写。
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单位鉴定表》2份,下载网址:http://yjsy.cupl.edu.cn/info/1085/2490.htm
表内各栏按提示填写齐全,不得过于简单,单位须盖章,负责人须签字并填写日期。每份《确认表》的首页夹放一份《鉴定表》。
③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复印件各2份(折叠后粘贴在2份《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带原件备查)。
④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学位查询结果复印件2份(折叠后粘贴在2份《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带原件备查)。
A.2008年9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者,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网址:https://www.chsi.com.cn/),办理时间较长,请申请人及早办理;
B.2008年9月1日之后获得学位者,需提交在上述网站打印的学位查询结果截屏。
C.国外学位获得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如未能在资审前取得学位认证报告或查询结果,则需自行打印并填写《个人声明》(详见附件),夹放在表内“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学位查询结果”位置。
⑤申请人本人科研成果(不少于3000字)复印件2份。其中书籍类复印封面、扉页、版权页、目录及正文页;杂志类复印封面、目录及文章全文。其他成果复印方式比照上述方法。(折叠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带原件备查;填写《确认表》内“科研成果目录”页内容)。如科研成果未发表或仅有采稿通知,需在申请学位答辩资格之前提交正式出版刊物,否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⑥结业证复印件2份(折叠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带原件备查)。如未获得结业证,需在办理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之前获得,否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⑦选修课程成绩单原件2份(向培训学院咨询领取,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由培训学院签发,须符合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如尚未获得该成绩单,需在办理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之前获得,否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第二步:采集申请人指纹与图像。
第三步:指纹与图像采集后,现场打印《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2份),申请人核对无误后抄写“本人承诺”、签字,学位办签字、盖章后,粘贴在2份《确认表》内相应位置。
第四步:资审结束,申请人自行妥善保存两份《确认表》,在将来办理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时提交审查。
四、特别提示
考虑到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工作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对档案材料的审查要求越来越严格、规范,自2019年下半年起,我校为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提供两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申请人获得学位后,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转交工作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以前只有一份,由学校存档)。首次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请申请人按要求准备两份相关材料粘贴在《确认表》中;之前参加过现场资格审查者,可现场再领取一份《确认表》,按要求粘贴相关材料。
五、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相关注意事项
1、时间节点(以下时间要求须同时满足)
(1)申请人自通过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以下简称申硕资审)至通过答辩、获得硕士学位的时间应不短于2年;
(2)自申硕资审之日起5年之内必须通过全部全国统考和校内课程考试(国家统考2门、学位课考试6门和各培训学院负责的培养方案内的其他课程考试);
(3)申请人自通过全部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后的1年内提交学位论文申请答辩。
2、材料保存
《确认表》为申请人来我校申请硕士学位并获资格审查通过的唯一依据,也是通过全部考试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重要材料,申请人须妥善保存并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向答辩学校提交。
3、相关网站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同等学力人员申硕》板块http://yjsy.cupl.edu.cn/xuewiguanli/tdxlss.htm
(2)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
(3)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考试管理系统(仅在学位课报考期间临时开放)http://tdxl.cupl.edu.cn
(4)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微信公众号
附件:附件1+个人声明.docx
附件2+指纹及图像采集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