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建筑学院,位于湖南长沙,可追溯至湖南高等学堂于1905年所设的土木学科,先后有两位中国著名的建筑学家——刘敦桢,柳士英在此主持教育,1929年创办建筑学专业,是国内最早创办的建筑学专业之一。1960年设立五年制建筑学专业,1962年招收建筑学专业研究生,是国务院授权的国内第一批建筑学研究生招生院校之一。 学院下设建筑、城市规划2个系,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2个研究中心,1个实验中心和湖南大学城市建筑研究所。
学院现有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博士点和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含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建筑历史与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等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学科为湖南省“十一五”重点建设学科。学院设有建筑学、城市规划2个本科专业(建筑学、城市规划均为五年制)。
学院现有教职工70多人,其中专业教师65人;专任教师中,博士生导师3人,教授7人,副教授24人;另有外聘教授10人,其中院士1人,外籍教授2人,外籍研究员1人。
建筑学院在办学上吸取湖湘文化精华,博采国内外建筑院校的先进经验,形成了重基础训练、重动手能力培养、重设计实践的教学特色,设计创作和理论研究硕果累累。学院还在建筑与文化领域、中日居民比较研究、湖南传统建筑及社区环境规划与管理研究等方面做出了新的开创性成果,强化和充实了专业已形成的学科特色。
湖南大学建筑学院为湖南大学的30个学院之一,其中建筑学、城市规划为五年制。招生规模每届建筑学两个班(60人以内),城市规划一个班(30人以内)。2000年招生规模曾一度扩大到建筑学4个班,城市规划2个班。为了保证教学质量,2002年果断缩减一半,回到原来的招生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