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在职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及步骤
目前,化学在职研究生的主要招生院校为武汉工程大学,其招生方式为同等学力,前期无需参加考试,后期具体的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及步骤如下:
一、通过全国统一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水平考试: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三选一)和专业学科综合;全国统一考试每年5月举行一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信息平台选择报考科目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考生可选择学校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参加考试);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二、学员修满我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跨学科申请还须补修所申请专业本科主干课程3-5门),并通过我校的全部课程考试,准予结业。各专业的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三、自资格审查合格起,申请人必须在五年内通过上述国家水平考试以及所有学位课程考试,并向有关院系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的申请。
四、经批准进入撰写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批准后一年内提交申请学位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无特殊原因逾期未进行论文答辩者,取消申请资格。
五、经校学位办公室审查合格,同意答辩申请后,由各院、系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并将提交的所有材料连同考卷归档保存五年,以备检查评估。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六、通过答辩并经武汉工程大学学位评定机构审核通过,授予武汉工程大学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注:以下情况,本次申请无效
①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严重违反学术规范或经评阅不合格,不再进行论文答辩;
②论文答辩未获通过;
③答辩通过,但有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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