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始建于1985年8月,原名经济法系,是经司法部批准的全国首批设立的经济法系之一。
1979年5月,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民法教研室下设经济法教研组开展经济法学教学科研工作,1981年6月,法律系成立经济法学教研室。1985年8月成立经济法系。1999年5月,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只设法学一级学科的要求,更名为法学二系(经济法方向)。2006年11月,学校更名为大学后,在原法学二系基础上成立经济法学院。
在多年办学发展历程中,经济法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需要,形成了符合自身定位和发展需求的特色办学体系。经过不懈努力,在办学规模、教学、科研等各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经济法学科1995年被评为司法部重点学科,2001年被评为陕西省重点学科。2012年,经济法学院被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批准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经济法学院秉承“崇法尚德、经世济民,以人为本、德才并重,理实结合、知行合一”的育人理念,确立“法律+经济+管理”的知识复合型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品学兼优、基础宽厚、专业精湛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学院现拥有1个博士培养项目(西北地区环境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法律问题研究),4个硕士学位点(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1个法学本科专业(经济法方向),已培养本科毕业生近万人,硕士毕业生千余人。学院在校学生人数1567人,其中本科生1337人,研究生230人。
经济法学院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队伍。现设有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财税金融法学、公司企业法学6个教研室。共有教职工66人,其中专业课教师58人,教授11人(二级教授1人、三级教授2人)、副教授34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41人;具有博士学位36人,博士在读4人。
长期以来,学院坚持以科研促进教学、科研服务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的理念,并依托国家省市级研究会、各类研究中心、长安经济法学论坛等平台,创建了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产业发展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研究”以及“地方不良资产管理法律问题研究”校级青年学术创新团队,整体科研水平不断提升。
经济法学院具有很高的社会影响力。中国商业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陕西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陕西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陕西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陕西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陕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陕西省法学会土地与房地产法研究会、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西安市法学会文化产业发展法律研究会、西安市法学会房地产法研究会、西安市法学会环境保护法学研究会等学会挂靠我院。
目前,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已经成为全国有重要影响的法学院。学院将紧密结合社会和市场需求,发挥学科专业复合性、实用性特色,努力将经济法学院办成基础雄厚、特色突出、全国一流的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