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基本的法律制度与相关政策,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的人才,富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和治国人才。湖南大学法学同等学力申硕受到了许多学员的关注,下文带大家了解一下其培养对象、培养目标及申请条件。
一、培养对象
湖南大学法学同等学力申硕培养对象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部门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在职人员。
二、培养目标
湖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实践型、复合型、高层次的法务人才。
三、申请条件
湖南大学法学同等学力申硕申请条件为: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注: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可申请参加课程学习。
以上是对湖南大学法学同等学力申硕培养对象、培养目标、申请条件的简单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可以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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